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的正常调整、晋升工作;
2、负责工人考工定级、技术工人技师评聘工作;
3、负责合同制工人管理工作及残疾人就业工作;
4、负责产业和自收自支单位人员工资的审定核算工作;
5、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6、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及相关工资津贴的核算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