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劳动工资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的正常调整、晋升工作;

2、负责工人考工定级、技术工人技师评聘工作;

3、负责合同制工人管理工作及残疾人就业工作;

4、负责产业和自收自支单位人员工资的审定核算工作;

5、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6、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及相关工资津贴的核算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