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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函字[2008]11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活动的通知
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届全省人事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正式结题或发表的,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机构编制等方面的科研课题报告、调查研究报告、专著、论文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二、参评成果报送材料要求:
1、参评者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申报表》,《申报表》一式2份;
2、科研报告和论文一式15份,专著一式3份,(报告、论文必须附文稿软盘),若正式发表的科研报告和论文请附原件;
3、每件成果交纳参评费50元。
上述材料请于4月23日前报人事处专业技术干部科(行政楼60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ОО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申报表
科研成果名称 科研成果类别 1、科研报告 2、调研报告 3、著作 4 、译著 5、论文 发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发 表 地 点 发表刊物 申请参评者 单位或者
个人名称 单位隶属 1、中央部委 2、省直部门 3、地方 所在市县单 位
属 性
1、 党政机关;
2、 事业单位;
3、 公司企业;
4、 其他。 联 系 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课题下达单位内 容 简 介
(如填不下 可另附页)
单 位
意 见
签字盖章
注:需选择认定的项目,请在该项打“√”,此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