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教育职员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关于教育职员制度的试行意见》(山科大人字[2003]14号)和《山东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山科大人字[2003]16号)及《关于教育职员首次聘任的安排意见》(山科大人字[2003]18号)的精神,现就我校2005年党政管理人员教育职员聘任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聘任原则与依据

    为确保职员聘任工作质量和职员制度正常化的顺利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职员的标准条件、岗位数额及聘任程序,组织我校本次教育职员聘任工作。

    二、聘任人员范围及基本申报条件   

    本次教育职员聘任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1.在教育职员首次聘任期间,其职务、学历已符合过渡条件,但其相应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不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如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已满的;

    2.现在职员岗位上并已聘任为职员,在2004年教育职员聘任工作结束后因党政职务变化使新任职务对应的职级高于已聘职级的人员;

    以上2类人员可按教育职员过渡期间聘任各级职员基本申报条件(见《关于教育职员首次聘任的安排意见》山科大人字[2003]18号中的附表二)就高申报相应的职级。

    3.2004年6月后由其它岗位转入管理岗位,现未聘职员职务且在职员聘任范围(见《关于教育职员制度的试行意见》山科大人字[2003]14号)内的人员(包括2004年6月后新调入的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新转入教育职员岗位人员申请聘任各级职员基本申报条件(见附件1)就高申报相应的职级。

    4.正常晋升人员:已聘任为教育职员的人员,如符合正常晋升高一级职员的条件(见附件2),可申请聘任高一级职员。

  对于今年除公文写作和计算机考试外、其它条件已符合职员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学校在今年职员评聘之前将组织公文写作考试,考试通过者可参加今年的职员评聘;计算机则参加2006年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评审通过人员在2006年职员评聘工作开始之前通过计算机考试的,正式聘任,聘任时间从2005年12月算起;如未通过,则本次评审无效,须按届时条件重新评聘。

    三、岗位设置限额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山科大人字[2003]16号)的规定,核定各职级岗位设置数额(见附表二)。

    四、组织领导

  职员评聘工作由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全面负责。各单位及济南校区、泰安校区分别成立相应的聘任工作领导及推荐小组,负责所辖范围内人员的推荐工作。

   五、聘任工作组织程序

    第一步:初步资格审查,各聘任工作小组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第二步:统一资格审查,各聘任工作小组将初步资格审查结果汇总报人事处,再由人事处进行统一资格审查,同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单位;

    第三步:召开评聘工作会议,学校召开职员聘任推荐评议小组评议会和职员聘任委员会议;

    第四步:公示评聘结果,人事处汇总评聘通过的各级职员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五步:公布评聘结果,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各级职员评聘结果。

    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职员聘任要求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学历。

    2.现任职务低于享受待遇级别的,可按享受级别职务计算。

    3.见习期和试用期人员不聘任职级。

    4.本次聘任计算任职年限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5.对于近5年内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其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年限将从相应职务的任职年限中扣除。

    6.对于评聘表格中所要求填写的论文、工作成绩等内容,对于第1、2类人员,从2003年1月填起;对于第3类人员,从转入职员岗位后填起;对于第4类人员从任现职后填起。

    7.对于岗位设置数额,按照《山东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设置及管理办法》,教育职员岗位与享受教育职员待遇岗位数额分别计算(见附件3)。

    产业、后勤、成教学院等自收自支单位所设职员岗位均为享受教育职员待遇岗位。

    8.由其它岗位新转入教育职员岗位且现未聘职员职务的各类学科(学术)带头人,在学科(学术)带头人聘期内,暂不聘任职员职务。

    9.本次职员聘任包括享受教育职员待遇岗位的聘任。

    10.2005年是我校党政管理人员向教育职员过渡的最后一年,自2006年起,教育职员的聘任工作将转入正常轨道,对于职员的晋职聘任将按照新的晋级条件(见附件2)评聘。

    附件:1.由其它岗位新转入教育职员岗位人员申请聘任各级职

             员基本申报条件一览表

          2.正常晋升职员的基本申报条件

          3.2005年教育职员及享受教育职员待遇岗位数额设置一

             览表

          4.2005年教育职员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时间安排表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由其它岗位新转入教育职员岗位人员

申请聘任各级职员基本申报条件一览表

职员

职级

基 本 申 报 条 件

二级

校级

三级

副校级

四级

校长助理;正处职且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4年以上

五级

正处职;副处职且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副处职且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4年以上

六级

副处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科职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5年以上

七级

正科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八级

副科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后工作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

九级

专科毕业且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

十级

一般管理人员;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

 


附件2:

正常晋升职员的基本申报条件

  一、最低学历与任职年限要求

正常晋升职员最低学历与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见下表,其中取得后学历且后学历符合相应职级学历要求的,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方可按具备规定学历的相关要求正常申报相应的职级(取得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除外)。所要求学历均指国家教委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职级

最低学历

相应履现职年限(年)

高级

二级

本科

8

三级

6

四级

5

五级

4

中级

六级

3

七级

3

八级

3

初级

九级

专科

3(本科毕业后满1年)

十级

1

备注

一、对于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可直接确定聘任相应的职级: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一年,可聘任十级职员;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管理工作满一年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可聘任九级职员;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聘任八级职员;

4、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聘任七级职员。

二、对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正常晋升高一级职员的,须经评审聘任。

    二、公文写作要求

    正常晋升职员须任现职以来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相应级别的公文写作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计算机要求

    正常晋升职员须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中晋升高级职员者须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试,晋升中级职员者须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试。

    四、考核

    正常晋升职员须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外语

    正常晋升职员对外语暂不做要求。

    六、基本业务条件

    正常晋升职员须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过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管理方面的研究论文或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的管理方面的研究课题。


附件3:

2005年教育职员及享受教育职员待遇

岗位数额设置一览表

   

教育职员岗位数额

享受教育职员待遇岗位数额

高级

二级

160

2

18

0

三级

9

0

四级

45

6

五级

104

12

中级

六级

250

29

七级

八级

初级

九、十级

45

6

 

 


附件4:

2005年教育职员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时间安排表

顺序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1

10月17日—10月21日

①学校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本次教育职员评聘工作;②各聘任工作小组组织个人申报,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③各聘任工作小组将初步资格审查结果汇总,填写《2005年教育职员评聘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报人事处;④人事处进行统一资格审查,同时发放各种评聘材料(除《呈报表》到人事处领取外,其它材料请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⑤各聘任工作小组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填写各种评聘表格。

①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本次聘任工作;②各聘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组织个人申报,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③各聘任工作小组将初步审查结果汇总,填写高教和非高教系列《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报人事处;④人事处对各聘任工作小组所报人员进行基本申报条件审查,同时发放各种评聘表格及材料(除《呈报表》、《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到人事处领取外,其它材料请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⑤各聘任工作小组组织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各类评聘申报材料。

2

10月22日

①各聘任工作小组在所辖范围内进行参评人员材料展览;②各聘任工作小组召开推荐工作会议。

①各聘任工作小组在所辖范围内进行参评人员材料展览;②各聘任工作小组召开推荐工作会议。

3

10月23日—25日

人事处收取、审查各种评聘材料及表格。

人事处收取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和鉴定费。

4

10月27日—11月6日

正常晋升人员公文写作考试。(10月28日)

①人事处组织同行专家材料鉴定;

②人事处收取各聘任工作小组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和评审费。

5

11月7日—10日

展览参评人员材料(网上展览)

①展览参评人员材料(网上展览);②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评人员进行基本业务条件审查;③教务处、成教学院、科研处审查有关教学、科研情况。

6

11月11日

①学校召开教育职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②人事处准备12—13日、14—15日的会议材料。

7

11月12日—13日

学校召开职员推荐评议小组评议会。

 

8

11月14日—15日

 

学校召开各系列专家评议会,并组织有关破格申报人员进行答辩。

9

11月16日

①学校召开教育职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②人事处准备17—19日的会议材料。

10

11月17日—19日

学校召开教育职员聘任委员会会议

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会议

11

11月20日—11月22日

 

①各聘任工作小组召开本小组内讲师及初级职务人员的聘任委员会会议;②各聘任工作小组将聘任的讲师及初级职务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届时通知)。

12

11月23日—30日

人事处汇总拟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①人事处汇总拟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

13

12月1日后

行文公布聘任人员名单。

行文公布聘任人员名单。

       

 

主题词:人事  教育职员  聘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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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9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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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对:孔            打字:柴世震          共印50